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胜诉判决≠拿到钱,执行回款就靠一个字:盯!
来源:长沙总所 发布时间:2026-04-09 点击量:

多少原告捧着胜诉判决书,像拿到北大录取通知书一样激动。可录取通知书不等于毕业证,判决书不等于案件回款。这中间的差距,就一个字——盯!判决书只是“纸上富贵”,执行到位才是“落袋为安”。可现实中,被执行人玩失踪、藏财产、搞拖延,法院人手有限,怎么办?别急,笔者拆解五个实战案例,告诉你“谁去盯、盯什么、怎么盯”。全文干货,看完你就知道:只要盯得准、盯得狠、盯得巧,没有啃不下的骨头案!


一、盯住“黎明前的那抹光”

20年前,笔者接了个“外嫁女”征地补偿案。官司赢了,可村民小组的公款早已私存,负责人谢某白天人间蒸发,周围人全不配合——在“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”这类案子里,其他村民均视原告为“敌人”。基于只有夜间上门才可能找到人、村组群众饱含敌意、所在地域民风彪悍,任凭说尽好话,法官还是婉拒了“晚上出兵”的请求。

“法官的情理考量、原告的万般无奈、律师的责无旁贷”——在责任驱使下,“盯”的念头悄然萌芽。先是安排原告确认谢某前一晚已归家,次日天未亮,笔者便驾车带着原告,在谢某家楼下不远处“埋伏”。果然,天刚破晓,谢某就骑着摩托车出门了。笔者跟随其后,发现他在市区一个极为隐蔽的巷子里开了家摩托车修理店。没过几天,笔者便请法官到店里“提货”,在准备宣布拘留决定的瞬间,谢某当即表示愿意付款。“盯字诀”从此一发不可收拾。


二、盯住“寒夜里那盏亮起的灯”

2006年,一位外地赖姓老板在笔者家乡开办洗煤厂,向本地一家煤矿预付货款后却未收到煤炭。原告起诉本地矿主,案件胜诉并进入执行阶段,矿老板玩起了失踪。

锁定其详细住所后,“盯守”的念头再次浮现——原告已撤资返回江西,笔者不可能每天蹲守,谁来盯呢?最终选定小区一位保安,略施恩惠后提出,若见到该户人家返回立即通知笔者,并以善意的谎言表明正当用意。一天傍晚,保安打来电话,说那户的灯亮了。法官配合当即前往,开门的是位中年妇女,应是矿长夫人。当询问其丈夫去向时,她连声回答“不晓得”。这时,笔者注意到客厅沙发上搭着一件男士皮夹克,一摸还有余温;茶几的烟缸里有烟头,再看卧室门紧闭着——笔者心里清楚,矿长大概率是躲进了卧室。因临时赶来,法官仅一人且未带任何手续,无法强行开门。此时应采取攻心策略,笔者对着门内喊道:“某某某,你老婆说你在里面,如果不出来,我们就报110协助破门,到时候场面就不好看了……” 最终,通过盯住“寒夜里的那盏灯”,这起案件成功执行到位。


三、盯住“对家办喜事的日子”

在一些特殊案件中,盯住一些特殊节点,能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。多年前一起农村邻里的殴斗纠纷,因索赔医药费诉至法院,判决后申请执行仍遭对方拒不履行,拘留措施也未见成效。涉案金额虽不大,却极具“侮辱性”——双方生活在同一个熟人圈子里,钱的多少是小事,打人后拒不赔偿才是伤了面子的大事。

法院走完相应程序,也算完成了工作,可收取了代理费的律师却始终心存愧疚。当时笔者清楚,双方争执的核心并非金钱,而是面子。既然症结在“面子”,那就从“面子”问题入手解决。于是,笔者告诉当事人,要紧“盯”对方家里何时有喜事……

没过多久,消息传来:对方当事人计划在某月某日操办六十岁寿宴。赶在宴席筹备就绪的前两天,笔者让当事人在村里放出风声,称寿宴当天法院会安排干警到场“代收红包”。最终,在那个本应“欢天喜地”的日子到来前,对方主动提出和解。


四、盯住“瘦死骆驼”背后的特殊关系

近年人和人执行团队接了件“癌案”,客户聘的前几任代理人均颗粒无收。被执行人是一家在外省的公司,常年关门,无财产,实控人追加进来也“无财产”。看起来“山穷水尽”,但客户选了我们,我们就得不一样。

经深度调查发现,实控人间接投资数家认缴过亿的企业,虽不营业,但绝对是“瘦死的骆驼”——背后有调动资源、筹措资金的能力。我们决定盯实控人的关系网,盯特殊关系里的特殊人物。

方案确定后协同法院赴外省执行:第一步,拘留过程中发现实控人正处缓刑考验期;第二步,牵住“缓刑考验期”这个牛鼻子,盯出他正在高档写字楼装修一新公司(他人名义);第三步,法官在装修施工现场谈话时,我们注意到一个衣着讲究的中年男子焦急地在会议室门口打探——马上转盯他。

一聊,他是新公司的主要投资人,巨资投入是因为实控人承诺有广深资源。我们点破:一旦实控人“进去”,资源断掉,你血本无归。最终,该合伙人拿出大量固定资产提供执行担保。

瘦死的骆驼比马大,盯住骆驼背后的缰绳,就能牵出一整支商队。


五、盯住他的“抹不开面子”

多年前,在一起建材买卖合同纠纷中,名义上的被执行人是一家从事石灰生产销售的集体所有制企业,但实际经营决策均由实际控制人主导——除工商注册登记为“集体所有”外,企业已无任何集体属性的痕迹。这家石灰厂不仅没有任何有价值的有形或无形资产,还背负着沉重债务。从表面看,这场官司似乎又要徒劳无功了。

进入执行阶段后,笔者与原告方负责人黄总进行了深入沟通。黄总始终强调,他当初是与对方的实际控制人进行交易,正是基于对这位实控人的信任,才导致200余万元货款被拖欠(这是许多初创期企业老板混淆法人与自然人概念的常见问题)。同时,他坚信对方是有实力且重感情的人。说者无心,听者有意,笔者自此便“盯上”了对方“重感情”这一特点。

经过周密准备,先由黄总以叙旧为名约对方就餐谈“感情”。谈及欠款问题时,律师适时插话,“既然你们有这么难得的情谊,您也别让黄总在其他股东面前为难。您个人‘写句话’,让黄总回去能给股东们一个交待。”待时机成熟,法官随即制作执行笔录,促使对方个人出具担保书。最终,通过抓住对方“抹不开面子”的心理,成功实现了执行主体的扩张,该案后期顺利拍卖了其个人房产。

生意场上讲感情,执行桌上讲证据——盯住那点抹不开的面子,转机就来了。



结语:盯,是律师对当事人最大的负责

有人说执行靠运气,我说执行靠“盯”气。五个案子,五种盯法:盯天亮、盯灯亮、盯喜事、盯关系、盯面子。盯不是死守,是带着思考的死磕;盯不是耗时间,是用责任心换回款。判决书只是半成品,执行到位才是成品。而“盯”,就是将半成品打磨成成品的关键工具。律师多盯一分钟,当事人少等一整年。

盯定目标不放松,终有回款破局日。与同仁、当事人、执行工作人员共勉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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