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期,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专门向我所发函,要求我所针对《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<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(试行)>实施细则》的合法性、适当性进行认真研究,提出意见建议。在收到函件后,我所立即面向各分所征求书面意见,并于5月11日组织召开《实施细则》研讨会,会议由人和人(湘潭)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晏军主持会议。
晏军主任介绍了《实施细则》的修订背景、修订过程等方面内容。与会人员结合各分所提交的书面意见,围绕“量刑的基本方法”“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”“二十三种常见犯罪的量刑”等主要修订内容逐条进行论证研究。本次会议就缓刑的适用、自首情节、立功情节、羁押期间表现好情节、罚金缴纳情节以及交通肇事罪、危险驾驶罪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寻衅滋事罪、职务侵占罪等内容形成了十条建议,并提交至湖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参考。

